- 索 引 號:QZ02101-0700-2022-00094
- 備注/文號:泉豐政綜〔2022〕112號
- 發(fā)布機構: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2-09-28
一、擬征收范圍:泉州數字經濟產業(yè)園三期項目征收范圍東至新華北路、西至西埔山、南至西華大街、北至科技二路,總用地面積約456.6畝。(詳見附件)
二、征收主體:泉州市豐澤區(qū)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部門:泉州市豐澤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四、征收實施單位:泉州市豐澤區(qū)人民政府北峰街道辦事處
五、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后果
自通告之日起,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,不予補償:
(一)新建、擴建、改建房屋及附屬物和改變土地、房屋用途;
(二)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轉讓、抵押、出租、改變使用條件;
(三)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為注冊地址新增、變更工商營業(yè)登記;
(四)戶口的遷入、分戶;
(五)房屋的裝飾裝修;
(六)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。
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,自覺遵守通告相關規(guī)定,積極配合征收與補償相關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泉州數字經濟產業(yè)園三期項目征收范圍圖
泉州市豐澤區(qū)人民政府
2022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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